《卫报》7月15日消息,欧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裁定苹果公司无需向爱尔兰政府支付130亿欧元的补缴税款。位于卢森堡的法院于当地时间周三裁定,欧盟委员会未能提出充分的依据,无法证明苹果公司从爱尔兰的非法安排中受益。
2016年,欧盟委员会起诉苹果公司和爱尔兰政府,认为爱尔兰税务机关针对苹果公司的两项税务裁决构成了非法实施国家援助。欧盟委员会宣布爱尔兰必须向苹果公司收取130亿欧元的未缴税款。爱尔兰政府否认给苹果公司提供特殊待遇。针对欧盟委员会的裁决,爱尔兰政府和苹果公司随后提起上诉。
欧盟普通法院的裁定对欧盟遏制避税的计划产生了广泛影响。这桩诉讼的结果将会影响宜家和耐克在荷兰的税收案,以及芬兰包装材料制造商Huhtamaki在卢森堡的税务纠纷。欧洲债务与发展网络(Eurodad)税务司法协调员Tove Maria Ryding表示,该判决表明欧洲需要进行公司税制改革。
爱尔兰和苹果均对裁定结果表示支持。爱尔兰方面表示,从未给苹果提供任何特殊待遇或者是国家补贴,该公司完全是按照爱尔兰正常的税收规则进行纳税。苹果公司表示,其实问题并不在于应该缴多少税,而是在于应该在哪里纳税,并称:“如果要解决跨国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在不同国家分配的问题,就需要寻找一个全球化的解决方案。”
编译 | 贺佳瀛/赛博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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