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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惠志斌: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赋能数字经济发展
2020-09-17 18:58:11 作者:惠志斌 
关键词:数字信任 


9月16日,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智慧城市安全”主题论坛在河南郑州举办。上海社会科学院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赛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惠志斌在会上发表《面向智慧城市建设的数字信任体系构建》主题演讲,指出在新一轮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下,传统信任关系必然演变为新型数字信任关系,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新型数字信任体系,将成为助力智慧城市建设、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对于我国建设网络强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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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传统信任到新型数字信任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传统信任理论和信任机制已经难以为继,新型信任理论迟迟缺位,亟需我国加快数字信任理论研究和体系构建,支撑我国政府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构筑我国在数字时代和数字空间以信任为核心的软实力和社会资本。


惠志斌认为,数字信任是指链入/映射到数字空间的两个网络实体,基于可信数字身份和对对方网络安全能力、数据活动的稳定预期,形成持续数字交互的过程和关系。当前随着以“数字新基建、数据新要素、在线新经济”为特征的新一轮数字经济发展浪潮全面来临,信任关系的约束条件都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传统信任关系必然演变为新型数字信任关系。


在以万物泛在互联为特征的智慧城市场景中,大量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IoT设备、终端接口、算法程序、软件应用和数据等人类与机器实体,以数字代理的方式实时动态地发生数字交互关系。这种“人-人”“人-机”与“机-机”数字关系复杂叠加的数字环境下,需要通过统一的数字身份标识、实体识别认证和一系列安全策略机制,来构建数字信任以确保交互关系的稳定性和便捷性。


新兴技术发展带来重大挑战和机遇


惠志斌认为,数字信任面临新兴技术发展带来的底层挑战和重大机遇。一方面,新兴数字技术的发展将会对数字信任产生底层的冲击。密码学算法更新迭代速度的加快,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发展,未来量子计算的突破和应用等,都将对数字信任产生底层技术冲击。另一方面,公钥基础设施、数字身份、区块链、隐私计算、零信任架构等新兴数字技术的发展也为数字信任应用带来更广泛的市场空间,如生物识别技术、全同态加密、差分隐私、联邦学习等技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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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约我国数字信任发展的“瓶颈”


目前,我国虽然出台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为各主体的网络活动和数字交互提供了坚实上位法框架,但在数字身份、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仍需加快立法进度,积极探索人工智能、人脸识别、智能网联汽车、区块链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法律规制,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标准,为各主体建立数字信任关系提供体系完备的数字规则和社会性权威规范。


惠志斌认为,目前我国缺乏数字身份、电子签名和可信服务领域整体战略和顶层规划,电子认证行业存在发展目标不明、性质不清、重复建设等现象。同时,我国数字身份和电子签名尚未真正形成互通互认,地区性、行业性交叉认证过程中存在“各自为政”的分散甚至割裂情况。最后,电子认证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络安全厂商、合规律所、研究机构等没有充分打通融合,产品服务没有形成集成式发展,数字信任生态任重而道远。


构建符合时代特征的新型数字信任体系


传统信任关系在数字时代的难以为继,新型信任关系的迟迟缺位,亟需构建数字信任体系,解决数字经济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信任危机和安全问题。


惠志斌指出,应当加快构建以数字身份为基础,涵盖制度体系、技术体系、生态体系和功能愿景四大维度,以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的数字信任体系。构建数字信任体系是良性数字经济市场的基础,是现代政府数字治理的关键,能够加快新兴技术的创新应用,更能够弥合数字发展的国际/区域数字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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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国数字信任体系的构建,惠志斌认为,应当制定数字信任体系建设的统一战略规划,充分发挥数字信任建设者的作用,打造集成式数字信任支撑服务,加快数字信任的技术标准制定和产品认证,加快数字信任前沿技术的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融通数字身份、电子认证和网络安全产品服务,培育数字信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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