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修改决定由来自美国商务部、国务院、国防部、能源部和财政部的代表组成的“最终用户评审委员会”(End-User Review Committee,ERC),根据EAR第744条第11款“违背美国国家安全或对外政策利益的实体所适用的许可证要求”的规定作出。美方对列示企业进行涉及ERA物品的出口(exports)、再出口(reexports)、以及美国国内转让(transfers)时均需许可证,并且执行推定否认的许可证审核政策,如果无法证明出口物品不会用于提升中国军事能力,则会被拒绝出口。修改后的EAR自8月1日起生效。
01
《出口管理条例》背景
《联邦法规》第15章第730-774条的内容(15 CFR parts 730-774)——《出口管理条例》(EAR),由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根据出口控制相关法律发布,旨在阻止美国生产的产品被用于增强对手的实力。虽然《1979出口管理法》在2001年8月份到期,但美国政府对其不断修正与延期,沿用至今。
产业安全局根据EAR第744条(控制政策: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和第746条(禁运和其他特殊控制)罗列企业实体清单。目前,实体清单含有包括中国香港和台湾在内的49个国家或地区的企业/机构。这些企业/机构被认为已经或将会违背美国的国家安全或者外交政策利益。EAR对其施加额外的许可证要求,并限制大多数对列示企业进行出口、再出口和转移(美国国内)的许可证豁免。
02
美国2018年对华技术制裁活动
2018年4月16日,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局曾决定,因中兴通讯公司违反双方2017年3月达成的和解协议,激活对中兴的拒绝令,暂停美国企业对中兴的出口直至2025年,在此期间,美国公司不能向中兴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出口包括芯片在内的禁止商品。
此后,在2018年7月12日,美国商务部宣布,与中兴达成协议,取消对中兴的制裁。然而中兴的经营活动已受到激活拒绝令的影响。而此前美国参议院版本的《2019年国防授权法案》虽然删除了有关制裁中兴的条文,但仍然建议美国政府系统,特别是敏感机构不应使用华为和中兴的设备及其零部件。
03
媒体评论及启示
调整《出口管理条例》后,8月1-3日A股市场迎来大跌,军工企业相关个股下挫严重。“南华早报”认为这是华盛顿针对“中国制造2025”关键部分采取的最新行动。“财新全球”的报道则称其为美国对华贸易战升级的又一举措。
(1)客观认识调整的影响。本次受到限制的中国机构主要集中在军工研究所领域,中国军工企业国产化及自主化程度高,军工企业与欧美国家贸易往来极少。“国信军工”认为,美国出口管制早已有之,全球不少国家也同样进行军事出口限制,此次修改《出口管理条例》不能解读为“对中国进行全面技术封锁”,也不能解读为封锁多家相关的上市公司。
(2)敲醒自主可控的警钟。“智东西”认为,这类禁令敦促我国工业界持续自主创新研发,做到核心技术的自给自足。短期来看,军工板块受情绪影响或将受到压制,但中长期,此次事件将更加坚定军工企业自主可控的决心,加快核心军品国产化进程。
(3)关注限制后续的发展。美国选择在8月1日较为敏感的时点发布对中国军工企业的限制,同时在7月30日放松了对印度出口高技术产品的限制,“富荣基金”认为,表露了美对中的制衡意图。需关注限制向民用领域扩散的可能,若美国扩大限制出口范围至具有潜在军用可能的高端民用工业领域,则可能对我国军工产业链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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